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制定并颁布的,旨在规范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行为,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。以下是关于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详细解析:
一、职业定义与编码
职业定义: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,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,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。
职业编码:4-01-02-07
二、职业技能等级
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标准共设五个等级,分别为:
五级/初级工
四级/中级工
三级/高级工
二级/技师
一级/高级技师
三、职业工种
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分为以下四个工种:
选品员:负责选定适合推广的产品,对产品进行筛选和评估。
直播销售员:通过直播形式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。
视频创推员:负责创作和推广与产品相关的视频内容。
平台管理员:负责互联网营销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。
四、职业能力特征
互联网营销师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特征:
具有较强的学习、理解、分析、计算及判断能力。
具有一定的空间感,色觉正常,语言表达正常。
手指、手臂灵活,形体动作协调性好。
五、基本文化程度
互联网营销师要求初中毕业(或相当文化程度)及以上。
六、培训学时
不同等级的互联网营销师需要接受不同时长的培训,具体如下:
五级/初级工:不少于120标准学时。
四级/中级工:不少于104标准学时。
三级/高级工:不少于88标准学时。
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:不少于72标准学时。
七、申报条件
不同等级的互联网营销师需要满足不同的申报条件,主要包括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年限、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完成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等。
八、鉴定方式
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。其中,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,综合评审则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,采取审阅申报材料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。
九、职业守则
互联网营销师应遵守以下职业守则:
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。
恪尽职守,勇于创新。
钻研业务,团队协作。
严控质量,服务热情。
十、工作任务
互联网营销师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:
研究数字化平台的用户定位和运营方式。
接受企业委托,对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进行审核。
选定相关产品,设计策划营销方案,制定佣金结算方式。
搭建数字化营销场景,通过直播或短视频等形式对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。
提升自身传播影响力,加强用户群体活跃度,促进产品从关注到购买的转化率。
采集分析销售数据,对企业或产品提出优化性建议。
负责协调产品的售后服务等。
综上所述,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定义、技能等级、工种分类、能力特征、文化程度、培训学时、申报条件、鉴定方式、职业守则以及工作任务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。这些标准有助于提升互联网营销师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,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